1、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没收、追缴的财产.
2、11月7日,有读者打电话反映供暖公司追缴陈欠采暖费的事。
3、印绶由官员随身佩带,除非因犯法、罢官等缘故例应追缴外,升官调职或告老病殁,都可带走。
4、水电视台公告:近期发生多起盗窃案,经公安人员周密部署,犯罪分子已全部抓获,追缴被盗饮用水15升。世界水日来到,请您务必保护好生命之源!
5、淮北市杜集区科技局局长张义存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予以追缴。
6、近日,有线索显示,辽宁省桓仁县张云东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在桓仁警方的配合下,在桓仁县桓仁镇将犯罪嫌疑人张云东等3人抓获,追缴回12辆摩托车。
7、对办理采暖费转移手续的用户,其转移前单位陈欠的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承担采暖费的单位依法追缴,转移接收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
8、目前,绍兴专案组正加紧对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审查,同时,全力开展余犯缉捕和赃款赃物追缴工作。
9、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4日上午证实,特侦组依法于上月23日发函银行、券商、地政事务所将扁家岛内的资产查扣,以利未来执行追缴。
10、法院遂依法判决李忠余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对被告人李忠余受贿赃款241000元、贪污赃款143569元及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