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弯地区的刑法学者也有死刑存废之争,惟大部分学者赞成废除,但是大部分民众基于治安日益败坏,不赞成废除死刑,因此,*弯当局在众怒难犯之下,不敢贸然废除死刑。
2、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最近我收到了我的刑法学授课教师谭明老师的一首优美的诗歌,我当时以一首古体七律的诗歌作为评论回复给了谭明老师。
4、西伯回国之后就献出洛水以西的土地,请求纣废除炮格的刑法,这种刑罚就是在铜柱上涂上油,下面烧起炭火,让受罚者爬铜柱,爬不动了就落在炭火里。
5、其行为完全是对国家刑法的蔑视,从秘密窃取,转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从而取得财物的行为。
6、对啊,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法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7、犯罪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受到哲学和刑法学派的影响和制约。
8、我国传统刑法学理论中,犯罪客体理论一直沿用前苏联的社会关系说,这一理论日见其局限性。
9、向制假者购买身份者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但利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活动触犯刑法的,则应另行处理。
10、在个别性刑法司法解释中,法官解释法律往往自发地与刑事政策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