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刑应是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的一项选择。
2、我们相信判决死刑的人必须亲自动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你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假如做不到这点,那么或许他罪不致死。
3、今天召开万人公判大会,判处罪恶滔天的,那个外号叫“南霸天”的人死刑,立即执行。
4、议会于翌年表决对谋杀罪废除死刑。
5、自此,常有全国各地被“判了死刑”的肝癌患者,冲着吴孟超的名望来到二军大,来到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6、他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以观后效.
7、许多在线评论要求判处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死刑。
8、多德没有对自己的死刑判决提起上诉,而且他还要求自己的律师起诉任何成功使得这一死刑暂缓执行的人。
9、日本电视台NTV的记者说:“有焚香的气味......给人的印象是消过毒的物体放在一间干净、铺有地毯的房间里。”该记者与其他同行乘坐一辆大巴去往该监狱,大巴窗户都被窗帘遮蔽着以隐藏死刑室的位置。
10、日本是唯一的主要工业国家美国以外的国家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