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法律是权利与权力的界限。
2、一个人要坚持“为自己而活”的生命理念,而绝不是成为“为他人而活”的机器,只有这样才能肯定自我、充满信念,只有这样才能找出人生的目标与愿望,然后努力去实现它,才不至于辜负上天所赐予的生命权利。
3、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4、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5、这名罪犯被判刑8年,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
6、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7、不要说或考虑你们的权利、你们的疲劳或者别人的过失。战争是为了民族而战,你作为个人加入了进来,那么你所有的诸如此类的感受就不该存在。
8、只有争光的权利,没有抹黑的义务。
9、社会事业的不易完成,它的症结所在,不在施行小惠,而在恢复民众的权利。
10、二百十五、不宁唯是,除了在宪法规范条款的谋篇布局上彰显人民的基本权利外,基本法还赋予人民诸多具体的基本权利从而使它在实质内容上而不仅仅在形式意义上超越了魏玛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