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然,基于我国犯罪构成是评价行为罪与非罪的惟一标准,因此应当把社会危害性的出罪功能纳入到犯罪构成中来。
2、该部分介绍环境犯罪构成要件的通说基本内容,除此之外,将着重介绍在折中主义环境伦理观视野中,环境犯罪在其构成要件上将会产生哪些变化。
3、相对于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的未完成形态。
4、对恶意透支型犯罪构成要件应予以完善。
5、本文在论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对理论界争议比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结合外国相关犯罪的立法,对本罪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6、对寻衅滋事罪正确定罪量刑,需要对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影响刑事责任情节的事实加以证明。
7、我国犯罪构成中的犯罪对象,在不同的场合被赋予不同的含义。
8、本部分主要是从犯罪客体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方面以及犯罪主观方面等,对过失危险犯的犯罪构成进行了分析。
9、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首先在于正确认识“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并结合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犯罪构成理论进行综合分析。
10、学者们也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本文主要分析了去年在武汉审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从犯罪的特征、具体的犯罪构成的角度对这一案例谈一下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