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王岳川也有其思之不到或思之粗疏的地方,本文就理论阐述的散文化倾向和理论应用的绝对化倾向做了简单评析。
2、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判决制度规定的过于粗疏,弊端较多.
3、但是新公司法仍然较为粗疏,对于实务中诸多有争议的问题,新公司法仍然未给出明确答案,未来仍需进一步完善新公司法。
4、而衬衣缝缀的针脚粗疏,李树亭认为不是女性所为。
5、“小子粗疏,还晓得‘冤各有头,债各有主’。
6、皇儿啊,此一行事关重大,你要见机行事,切不可粗疏大意。
7、眼有盲,未免粗疏,终予小人可乘之隙。
8、黄三霸四十来岁,面目粗疏,全身肌肉暴起,发髯卷曲,双眼圆睁,从颧骨咧开一直延伸到下巴的大疤痕,让人看了逾发胆战心寒。
9、虽然均在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对庭前审查程序作出规定,但由于立法时对庭前审查程序的功能认识不够清晰,相关规定过于简单和粗疏。
10、之前某些李杜诗艺解读常见的局囿是:过于强调指向和归宗,对艺术和人性分析粗疏和浮露,缺少温度,没有激情,跟诗的酿制基本不搭界。
